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8-06-25 来源: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

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

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局)农广校: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请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按照文件精神和以下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自评阶段(71-10月1各县级农广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评实施方案,认真准备材料,开展自评工作。  

自评结束,需要及时报送的材料有:自评总结报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自评表》各2份,并发电子邮件到E-mail:chlp543@sina.com

二、复评阶段(1010-31日)。市校将邀请市农委、市教委、市农职院专家组成复评小组,按照以下区县(局)顺序开展复评工作:平谷、顺义、密云、怀柔、昌平、通州、大兴、丰台、林业局。

三、验收总结阶段(111-12月31)。农业部、中央农广校以及联合办学单位部分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评估工作和评估结果进行检查验收,最终确定评估分数与等级(具体时间待中央校通知)。

四、房山、延庆、门头沟三所分校不需要参加自评与复评工作,分数以07年试点评估成绩为准。但是,需要认真学习新文件精神,对照新的标准要求,补充、完善、整理评估材料,做好评估材料的建档立卷工作,以备评估检查验收小组验收,最终确定分数与等级。

五、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可到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工作通知栏中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ngx.net.cn/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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